公众责任保险(真的有必要买吗?)

像一些商场,为了转移自身风险,会强行要求商铺缴纳公众责任险。

虽然有强迫性质的存在,不过人们在经营性公共场所遭受意外伤害,索赔艰难一直是一个大问题,而公众责任险恰巧能够很好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

发生事故是受害方不用找经营方索赔,经营方也能避免部分无力赔偿情况的发生,何乐而不为。

7月12日,苏州就有一酒店发生坍塌事故,最后导致17人遇难;7月8日,上海就有一商场发生吊顶脱落事故,所幸无人员伤亡。

类似的情况数不胜数,多少的人遭受了无妄之灾!

面对这些情况,不禁让人思考:这些场所,有必要买上一份公众责任险吗?不管是为自己还是为他人!

公众责任保险(真的有必要买吗?)
公众责任保险(真的有必要买吗?)

 

相关案例

2018年3月13日,王女士与朋友到天沐温泉泡温泉,在温泉内区内的铁质跷跷板上玩耍时,不慎摔倒划伤。

之后被送至海城市正骨医院住院治疗51天,被诊断为股骨颈骨折,住院治疗期间共花费27460.73元。

本次事故,司法鉴定王女士为十级伤残。

此前,天沐温泉在平安保险公司投保了公众责任保险,保单载明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万元,每次事故人身伤亡限额50万元,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20万元,每次事故人身伤亡绝对免赔额200或者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因为王女士购买的洗浴门票中包含公众责任险,遂在住院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不过保险公司只同意赔偿部分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不同意赔偿残疾金、鉴定费等相关费用。

最后王女士上诉至法院。

公众责任保险(真的有必要买吗?)
公众责任保险(真的有必要买吗?)

 

案例解析

在这起案件中,主要涉及到的是公众责任险,我们先来了解下什么是公众责任险?

通俗一点来讲,公众责任险主要承保的是被保险人在工厂、商店、学校、办公楼等公共场所进行生产、经营等其他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的其他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例如,某商场的店铺发生火灾,只要位于该店铺内的人因此受到了伤害,无论其是不是店铺内的消费者,都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

现在再反过来看这起案件,本案的焦点在于王女士受伤是因侵权造成的还是意外伤害造成的。

何为侵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中有着明确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保险公司认为王女士受伤是因为自身意外而导致的受伤,并且是因为天沐温泉没有做好防护措施而导致的受伤,赔偿应该由天沐温泉进行负责。

在公众责任保险的条款中确实有这样一条规定: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范围内,因在其经营业务范围内的经营行为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下列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这项规定表明,被保险人在经营行为中存在过错导致第三者因意外事故产生了损害才需要担责,保险公司才予以赔偿。

不过法院认为王女士在天沐温泉受伤属于另一保险条款中“在本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范围内,因在其经营业务范围内的经营行为发生意外事故”的情形。

并且保险公司对于“意外事故”在保险条款中有着详细的定义,而王女士的情况刚好符合。

而事故的发生方,天沐温泉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不属于侵权责任。

所以最后法院判决王女士胜诉,保险公司赔偿王女士121440.26元。

公众责任保险(真的有必要买吗?)
公众责任保险(真的有必要买吗?)

 

公众责任险真的有买的必要吗?

在这次事故中,我们不难想象如果天沐温泉没有投保公众责任险的话,王女士所有的损失将会由该温泉公司自行承担。

虽然这次事故是因为王女士拿手机自拍而导致的,但是天沐温泉没有投保公众责任险的话,仍然避免不了承担连带责任,最后导致双方扯皮的结果。

而公众责任险的作用远不止这么一点,保障的范围也很大,尤其是一些商业、餐饮业、娱乐业等经营场所更应该配备上才行。

公众责任保险(真的有必要买吗?)
公众责任保险(真的有必要买吗?)

 

写在最后

投保公众责任险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将商家依法经营过程中由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

所以说哪怕没有被强迫,还是有买上一份的必要的!

原创文章,作者:admin,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owko.cn/2158.html